
思想教育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寒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错时、错峰离校要求,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寒假留校条件
确因考研(考博)、考公、学科竞赛备赛集训、科研项目研究等学习需要,或返乡地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寒假留校。
二、寒假留校办理流程
1.学生在期末教学安排结束后,确需申请留校的学生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学生处和研工部网站下载),于1月13日前到学院学工办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学院于1月15日下班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学生处和研工部网站下载)分别发送至学生处和研工部邮箱,学校后勤集团统一安排住宿后再反馈给学院。
2.寒假期间本科生、研究生将于1月31日开始实施集中住宿,集中地点视申请情况另行通知。学生凭《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填写住宿信息后)去集中住宿公寓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水电缴费网站进行缴费,以确保留校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具体可咨询修建中心水电办公室(82299874,初阳公寓大门旁)。
三、餐饮住宿安排和相关要求
1.寒假期间,除集中住宿学生公寓外将统一实行封楼管理,各公寓将于1月31日下午4点封门,2月28日8点开门(各公寓楼于1月31日上午8点停电,并于2月28日8点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
2.桂苑一餐厅寒假期间照常营业,欢迎广大同学前去就餐,其他餐厅的关闭及开放时间,详见浙师微生活的通知。
3.请各学院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教育引导学生定期向家长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同时确定学院值班人员和若干名留校住宿的学生作为联系人,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沟通联络工作。寒假期间实行学院每日一报工作。
附件1-1:2020-2021学年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1-2:2020-2021学年寒假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学生处、研工部、后勤集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