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寓管理
学生处、研工部、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7月8日至8月31日放暑假,为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因学习、竞赛、科研或者考研、考公备考等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暑期留校。
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或导师初审、辅导员审批、副书记审定,并报学生处或研工部备案。
二、办理流程及住宿安排
1.留校申请办理。6月27日前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服务中心-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相关学院于7月1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可在线上进行查看。
2.暑期住宿安排。留校的同学原则上住原寝室。今年暑期,学生公寓内改造施工项目多、范围广、时间紧,部分项目涉及所有寝室,施工作业会给留校学生造成生活不便,如进寝施工、噪音影响、区域性停水停电、生活环境影响、周末或夜间施工等情况,空气能热水供应时间根据楼宇内留校人数情况也会有调整,请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充分考虑是否留校,如确需留校的,请配合学校做好改造的相关工作。
三、用电保障
暑期公寓统一限电时间安排。我校学生公寓(除已通过留校申请审核的寝室外)于7月10日上午8:00停电(2023级学生寝室于7月13日上午8:00停电),并于8月31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详情见附件1),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四、暑期留校管理
各学院要成立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专班,同时各学院学工办主任作为联系人,研究生鼓励导师成立导师组轮流值班,做好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每日数据报送和管理工作,教育督促学生经常向家长和导师汇报情况。各学院要对留校学生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尤其是寝室、实验室等安全用电教育。
学生处、研工部、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9日
关于暑假期间学生留校水电开通的通知
根据我校《学生处、研工部、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以及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我校全部学生公寓(除已在学院登记留校的寝室外)于7月10日上午8:00停电(2023级学生寝室于7月13日上午8:00停电),并于8月31日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
暑假留校住宿同学需及时登录“浙师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以确保暑假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以免寝室电量不足造成寝室断电。
假期寝室电费充值方式:
网上充值:关注“浙师微生活”公众号进行电费充值。
人工现金充值:学生事务中心(杏园女生公寓对面,具体时间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值班安排)。
联系电话:0579-82288890、678890(移动、电信、联通校园短号)。
涉及临时住宿学生寝室剩余电费在假期结束后,可申请办理转存业务,住原寝室不办理转存手续。(办理时间:9月1日-3日)
温馨提示:各位同学暑假期间请注意用电安全,并节约用电!
后勤服务中心校园修缮服务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