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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规定

来源 : xsc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5-03-25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相关安全教育文件精神,特拟定我校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管理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活动负责人需提前对活动线路、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勘察,排除隐患。

(二)坚持就近原则,精心组织安排。提前制订好活动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活动安排、人员配备和防范措施等具体内容。不得组织学生到水库附近及山林易燃地区搞野炊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

(三)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按照交通管理规定租用合法运营车船,签订相关合同,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组织外出。

(四)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学生自发组织的春游、参观学习、校际交流等集体外出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活动负责人要加强对集体外出活动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安全性的审核把关。学生自发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带队外出。确有特殊原因班主任不能带队外出的,须提前向学院报备且审批同意后,可安排其他老师负责带队;原则上当天往返,不建议在外住宿。所有活动需提前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师范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附件一);

2.组织参加活动的学生学习《学生在校期间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附件二);

3.一份完整的集体外出活动策划方案。

未经批准,任何班级不得擅自集体外出,否则,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2:学生在校期间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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