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第四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在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开展推荐第四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7-2021年之间在任的班级优秀心理委员
二、选拔时间

2021918日至2021927

三、选拔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乐于学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与技能,具有自我成长意识;有较强的同理心和耐心,关心同学,有助人精神和服务精神;善于沟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有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团队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学校推荐

各学院推荐1名心理委员,作为第四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请被推荐心理委员提交《个人心理委员工作总结册》,于2021年9月27日17:00之前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心理中心将开展评审工作,择优推荐3名心理委员参加第四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

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

20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