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学校错时、错峰离校要求,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集中留校时间
2022年1月15日-2月19日
二、申请寒假留校条件
1. 寒假非必须不留校,鼓励学生寒假、过年回家与亲人团聚;
2.确因考研(考博)、考公等学习需要,可申请寒假留校;
3.返乡地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回中高风险地区,可留校或离校赴非中高风险地区;
4. 申请寒假留校或暂缓返乡学生需提供父母同意书。
三、寒假留校办理流程
1.学生在期末教学安排结束后,确需申请留校的学生请于2022年1月3日通过“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后勤保障部-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递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相关学院、年级辅导员、导师请于1月5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流程进度可在线上进行查看。
2.寒假期间本科生、研究生将于1月15日开始实施集中住宿(遇有特殊情况的,由学工部、研工部、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联合审批,同意后可酌情延期处理),集中地点视申请情况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留校学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到集中住宿公寓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留校住宿学生需及时登录水电缴费网站进行缴费,以确保留校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具体可咨询校园修建中心水电办公室(82299874,初阳公寓大门旁)。
四、餐饮住宿安排和相关要求
1. 寒假期间,除集中住宿学生公寓外将统一实行封楼管理,各公寓将于2022年1月15日下午4点封门,2月19日8点开门(各公寓楼于1月15日上午8点停电,并于2月19日8点恢复全校学生公寓用电),未申请集中住宿的同学请勿在公寓封闭期间返校,否则需自行安排住宿。
2.杏一餐厅寒假期间照常营业,欢迎广大同学前去就餐,其他餐厅的营业情况详见浙师微生活通知,以具体通知为准。
3.请各学院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教育引导学生定期向家长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同时确定1名思政干部作为联系人,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沟通联络工作。寒假期间实行学院每日一报工作。
五、学生离校信息报备
对于未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请2022年1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离校信息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2),本专科生发学生处邮箱,研究生发研工部邮箱。
学生处、研工部、后勤保障部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流程操作说明2021122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