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朋辈,树立典型示范,进一步激发各学院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的工作热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5月11日——6月3日

二、参评对象

各学院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

三、评选办法

1.学院对照《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制度》(见附件1)中的评分要求,审核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手册,组织述职答辩,并结合在班级中了解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填写完成《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2.请各学院结合心理中心考核分数与学院考核结果按15%的比例推选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候选人,心理中心将于5月30日发送心理中心考核分数至各学院

3.学院组织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候选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推荐表》(见附件3),经学院审核汇总,于2022年6月3日17:00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结果汇总表》、每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xljk@zjnu.cn,并将纸质稿上交至学校心理中心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室)。

4.学校心理中心将于6月6日前审核上报材料,确定最终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如有疑问请联系心理中心。联系人:陈哲。联系电话:陈哲,82298933

             学生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制度.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