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58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周一)下班前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zjnu.cn,逾期不候。
三、专家评审及公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进行公示。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部思政科,联系电话:0579-82282299。
附件:1.《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