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心理委员选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校优秀心理委员、年度十佳心理委员
二、参评对象
各学院在任心理委员
三、评选办法
(一)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1.校优秀心理委员名额为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0%。各学院参考《浙江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附件1)对在任心理委员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2.各候选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校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2),附上心理委员考评表,上交学院。各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4月22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校学生心理辅导站邮箱(xlfdz2024@126.com),纸质材料由学院盖章后统一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
3.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荣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年度十佳心理委员评选
1.结合本次所在学院校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表现,推选1人作为年度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
2.候选人填写《年度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4),经学院审核后于4月22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xlfdz2024@126.com,并将纸质稿盖章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
3.心理中心将组织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评审确定年度十佳心理委员人选并进行公示。
4.奖励及经验推广
(1)学校将为校优秀心理委员和年度十佳心理委员颁发荣誉证书;
(2)年度十佳心理委员将有机会参加全国百名心理委员风采展;
(3)年度十佳心理委员将有机会作为朋辈宣讲团成员在接受一定培训后面向各学院学生朋辈队伍交流朋辈心理助人工作经验、方法。
学生处
2025年4月1日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校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