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发挥学生的心理互助作用,决定开展2024级优秀朋辈心理互助员评选及2025级新生朋辈心理互助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级优秀朋辈心理互助员评选
(一)评选办法
1.学院对照《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制度》(见附件1)中的评分要求,审核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手册,组织述职答辩,并结合在班级中了解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2.心理中心将于4月23日发送心理中心考核分数至各学院,各学院填写完成《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根据结果按15%的比例推选优秀朋辈心理互助员候选人。
3.学院组织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候选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朋辈心理互助员推荐表》(见附件3),经学院审核汇总,于2025年4月30日20:00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结果汇总表》、每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xljk@zjnu.cn。
4.学校心理中心将审核上报材料,最终确定优秀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奖励办法
学校将为优秀朋辈心理互助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2025级新生朋辈心理互助员选拔
(一)选拔对象
2023级、2024级在校本科生
(二)选拔时间及名单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31日前组织选拔,并将2025级朋辈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xljk@zjnu.cn。
(三)选拔要求
1.有较强的同理心和耐心,关心同学,有助人精神和服务精神;
2.乐于学习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与技能,具有自我成长意识;
3.善于沟通,有良好的语言交流能力;
4.积极配合学校心理中心与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5.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团队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原则上每个新生班级1名。
(四)注意事项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将于新生开学前组织开展培训,新生班级朋辈心理互助员全员参加,具体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培训出勤率需达到90%以上,顺利完成培训班考核方可获得结业证书。
学生处
2025年4月14日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朋辈心理互助员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