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星级心理辅导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践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理念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挥先进学院示范带头作用,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星级心理辅导站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5429516,其中现场答辩时间为516日上午9:00

二、参评对象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三、评选程序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开展、工作创新、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日常工作结合书面材料占评选分数的60%;现场答辩占评选分数的40%最终确定的星级心理辅导站名单将于530日前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551317:00前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材料》(附件1《学院心理辅导站考核自评表》(附件2电子文档上交至邮箱xljk@zjnu.cn,并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材料》(附件1纸质稿(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办公室。

          附件1: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材料模板.doc

          附件2:学院心理辅导站考核自评表.docx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