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弘扬田家炳先生爱国重教、无私奉献、诚信谦逊、己立立人、自强不息、克勤克俭、实而不华的精神,鼓励师范生投身教育工作,热爱教师职业,着重教师专业发展,追求卓越,贡献国家教育,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田家炳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通过学籍注册取得浙江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师范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一)奖励标准

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每年5月份评选一次,奖励48人,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人,每人9000元;二等奖13人,每人5000元;三等奖30人,每人3000元。

(二)评选条件

1.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原则上前三个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支教助学等各类社会服务和实践活动,签约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学生优先。

3.教学技能优秀,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获得教学类技能大赛者或发表教学类论文者优先。

4.教育实习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实习生的学生优先。

5.热爱教育事业,投身基础教育,参评前已获中初教育学校的应聘录取并完成就业协议签订。

三、工作流程

(一)名额分配:根据前三年各师范类专业与基础教育学校签约平均人数,确定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推荐指标分配表,发布评选通知。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并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按照学生综合情况进行排序,每个学院按照分配指标1:1.2差额推荐。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纸质版申请表、汇总变交至学生管理科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与证明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四)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名单上报基金会审核。

(五)基金会终审:田家炳基金会对名单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附件1: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doc

附件2: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6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