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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心理辅导分站优秀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 : xsc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10-18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提升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激发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自主性,打造校园心理活动文化品牌,现决定开展第十七期心理辅导分站优秀活动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二、申报时间

20231018—1031

三、申报主题

幸福向“心”力,爱会有引力

四、申报类型

(一)一般立项:立项活动内容能够围绕主题,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创新性,充分体现学院专业特色,能够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

(二)委托立项:包括心理微电影(心理短视频)、心理情景剧(舞台表演)、心理剧短视频(生活剧)等(详见通知)。

五、申报要求

1.活动主要围绕“六力”积极心理品质中的“幸福力”,探索心理育人与德育、智育、美育、体育、劳育“五育”的结合,以提升学生的主观幸福感,培养学生愉悦、乐观和自信为目的,运用多种形式载体设计与开展主题立项活动;

2.本次立项申报可以学院心理辅导站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申报:

3.活动能够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实效性、可行性的实践基础,确保活动能按时保质地完成;

4.立项活动须在202311月至20245月份开展,并纳入《大学生心理调适与发展》(二)实践课程内容,依托学校心理活动系统开展,要重视实践活动的标准、要求、过程及成效评估。

六、申报方式

1.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立项申报书(见附件),并将所有材料一式3份于1031日(周二)17:00前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xlfdz2023@126.com

2.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将组织现场答辩,专家将对申报活动进行论证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立项结果进行分级资助。现场答辩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保障与管理

1.学院要加强指导、定期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2.立项成果有机会择优推选至省级及以上平台;

3.及时将立项成果材料上交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申请验收材料包括活动成果册纸质和电子稿、精选活动照片5-10张、活动中的优秀作品、视频材料(视频大小500M以内,格式为.mp4.avi),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费申报;

4.立项的活动如因一些不可克服的原因未能正常开展,应形成相关报告,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心理辅导站第十七期优秀活动申报书.docx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