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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及朋辈宣讲团成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xsc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04-02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同时,为更好发挥优秀朋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宣扬先进工作方法,将在本次优秀心理委员中进一步选拔优秀者成为朋辈宣讲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在任心理委员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对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附件1)。

2.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于42317:00前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为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0%。每个候选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2),附上心理委员考评表,上交学院。各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材料统一上交至校学生心理辅导站邮箱(xlfdz2023@126.com),纸质材料由学院盖章后统一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

3.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后文简称心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荣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朋辈宣讲团成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在任优秀心理委员

(二)朋辈宣讲团职责

朋辈宣讲团将在经受一定培训后面向各学院心理委员讲授工作经验、方法,传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帮助提升各院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学生朋辈队伍心理助人工作能力。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结合本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中参评人表现及其日常表现推选1人作为朋辈宣讲团成员候选人。被推荐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朋辈宣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4),并制作《个人工作总结册》,经学院审核后于42317:00前由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xlfdz2023@126.com,并将纸质稿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心理中心将于426下午组织现场答辩,各参评候选人结合PPT进行4分钟的个人工作陈述,评委将进行1分钟提问。最终评审确定朋辈宣讲团成员。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心理委员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对朋辈宣讲团成员将发放聘任证书。此外,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推选人选将朋辈宣讲团中优先考虑。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docx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朋辈宣讲团成员推荐表.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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