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教育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及朋辈宣讲团成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同时,为更好发挥优秀朋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宣扬先进工作方法,将在本次优秀心理委员中进一步选拔优秀者成为朋辈宣讲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在任心理委员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对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附件1)。
2.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于4月23日17:00前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为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0%。每个候选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件2),附上心理委员考评表,上交学院。各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电子材料统一上交至校学生心理辅导站邮箱(xlfdz2023@126.com),纸质材料由学院盖章后统一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
3.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后文简称心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荣誉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朋辈宣讲团成员评选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在任优秀心理委员
(二)朋辈宣讲团职责
朋辈宣讲团将在经受一定培训后面向各学院心理委员讲授工作经验、方法,传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帮助提升各院心理委员、寝室长等学生朋辈队伍心理助人工作能力。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结合本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中参评人表现及其日常表现推选1人作为朋辈宣讲团成员候选人。被推荐人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朋辈宣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4),并制作《个人工作总结册》,经学院审核后于4月23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发送至邮箱xlfdz2023@126.com,并将纸质稿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心理中心将于4月26日下午组织现场答辩,各参评候选人结合PPT进行4分钟的个人工作陈述,评委将进行1分钟提问。最终评审确定朋辈宣讲团成员。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心理委员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对朋辈宣讲团成员将发放聘任证书。此外,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推选人选将从朋辈宣讲团中优先考虑。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xlsx
心理健康教育与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