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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学工部关于评选2026年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来源 : xsc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6-04-28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选树育人标杆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效应,激励全体辅导员坚守初心使命、深耕育人一线、笃行履职担当、奋力争先创优。根据《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师学字〔2026〕3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 年浙江师范大学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副书记)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在立德树人、铸魂育人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履职尽责扎实。深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资助帮扶、就业指导、安全教育等本职工作,工作务实细致,深入社区、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育人工作覆盖面广、实效性强。

3. 育人成效突出。所带班级、学生管理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在思政品牌建设、工作案例、理论研究、学生竞赛指导、校园文化育人等方面成果显著,深受学生信赖、同事认可。

4. 近三年(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至少有1次考核优秀或获评校级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辅导员年度人物名额共10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院推荐(5月7日前)

符合条件辅导员自主申报,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表》,撰写1500 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含工作思路、工作实绩、育人亮点、特色成果、工作感悟等)。各学院严格对照参评条件审核把关,择优推荐本院人选,其中辅导员人数1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名,少于10人的推荐1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材料至党委学工部。

(二)学校初评(5月8日—5月15日)

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采取材料评审方式,结合日常工作考核、育人实绩、师生评价等维度综合打分,遴选15位辅导员入围现场展示环节。

(三)现场展示(5月29日)

现场展示限时10分钟,其中PPT陈述限时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限时2分钟。PPT陈述重点展现工作思路、工作实绩、育人亮点、特色成果、工作感悟等。评审专家结合现场展示情况进行打分,按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

(四)表彰奖励(5月29日)

辅导员年度人物按每人5000元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5月7日前提交《浙江师范大学2026年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至学工部思政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zjnu.cn。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遴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审核参评资格,严把条件关、材料关,真正选拔出育人实绩突出、师生公认度高的优秀典型。

2.广泛宣传,以评促建。以本次评选为契机,宣传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营造比学赶超、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以典型引领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整体能力提升。

3.严守纪律,规范报送。申报人员需保证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各学院按时保质完成材料审核、汇总与报送工作。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26 年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学工部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