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教育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学工部关于开展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2025—2026学年聘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政工作水平,全面总结一年来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经验做法,根据《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学工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关于2025-2026学年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学工部〔2025〕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2025-2026学年聘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学年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学工部牵头,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根据工作职责要求(附件1),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学年来的工作情况,填写聘期考核表(附件2),聘期考核表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考核:学院对标工作职责(见附件1,其中第1条和第2条为必备选项,3—10条可选其中3项完成),对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2025-2026学年的聘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未完成工作要求,或工作未满一年的考核为不合格。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考核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于9月10日前提交学工部,联系人卢程佳,联系电话为82282299,邮箱地址为xsc@zjnu.cn。
(三)学工部认定:学工部根据学院考核意见出具考核认定,并归入人事档案,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作为推动思政工作队伍高水平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docx
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博士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2025-2026学年聘期考核表.doc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学工部
2026年6月26日

